寄快遞或郵寄個人物品為何要報關?
根據海關總署年43號公告規定,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合理范圍的除外)。經郵運進境的商業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我們是如何怎么報關?
郵件需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可委托深圳快遞公司(華美聯運)或其他有進出口資質的企業及報關企業辦理貨物報關手續,須提供以下單證:
(1).簽章后的《代理委托報關書》;
(2).貨物的正式發票或形式發票;裝箱清單;
(3).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4).合同(正本、副本、復印件);
(5).郵件詳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