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所有進口巴西的包裹規定
關于所有進口巴西的包裹,都必須遵從當地海關的進口規定,現將相關寄運要求規定匯總如下,請閱參:
(1)貨物的尺寸和重量限制:單件貨物尺寸限制:98cm x 98cm x 98cm,單件計費重量不能超70KG,單票計費重量不能超過1000KG 。
(2)清關查驗:巴西海關對所有進口貨物的數量、價值、貨物大小以及同一收件人的收貨頻率和數量等項目都會進行嚴格的評估,并根據評估的結果來判定貨物是否允許進口。如果海關拒絕貨物進口,將直接安排退回發貨地,退件前不會預先通知發貨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發貨人承擔。
(3)樣品數量限制:巴西海關規定,如貨物以樣品的形式進口當地,同一種貨物的數量不能超過2PCS,否則海關將拒絕進口,并直接安排貨件退回發貨地(退件前不會有任何通知),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發貨人承擔。
(4)正式進口清關要求:如果貨物的價值高于3000USD,需要以正式清關的模式進口,并且運單及發票上均需要注明“FORMAL IMPORT ”字樣。
(5)收件人稅號:所有進口巴西的貨物,無論收件人為私人還是公司,如果關稅由收件人支付,都必須在 運單和發票上注明收件人的增值稅號(VAT NO.)。如無法提供收件人的增值稅號(VAT NO.),則須在運單和發票上注明關稅由寄件人支付(DDP)。如未按此要求注明,貨件將被自動退回香港,退回運費由寄件方支付。
巴西稅號的格式為:
CNPJ(公司-XX.XXX.XXX/XXXX-XX)(X代表數字)
CPF(私人- XXX.XXX.XXX/XX) (X代表數字)
(6)關稅預付(DDP):如果收件人所在地址不在DHL的服務區域,當地只能接受關稅預付(DDP),在交寄貨件時,必須在清單、運單和發票上注明關稅預付(DDP),否則貨件將被自動退回香港,退回運費由寄件方支付。
(7)隨貨發票要求:所有發往巴西的貨物,隨貨都必須提供正本的商業發票(不接受形式發票),且發貨人必須在發票上用藍色水筆簽署。
以上要求請各代理熟知并轉告發貨人,我司在交寄服務商前,無法審查貨物及隨貨資料,如貨物未遵從上述規定,將可能在到達巴西時產生清關延誤或被巴西海關直接強制退回,退回前海關不會另行通知收/發貨人,所產生的一切延誤及費用,均由發貨人承擔。
(1)貨物的尺寸和重量限制:單件貨物尺寸限制:98cm x 98cm x 98cm,單件計費重量不能超70KG,單票計費重量不能超過1000KG 。
(2)清關查驗:巴西海關對所有進口貨物的數量、價值、貨物大小以及同一收件人的收貨頻率和數量等項目都會進行嚴格的評估,并根據評估的結果來判定貨物是否允許進口。如果海關拒絕貨物進口,將直接安排退回發貨地,退件前不會預先通知發貨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發貨人承擔。
(3)樣品數量限制:巴西海關規定,如貨物以樣品的形式進口當地,同一種貨物的數量不能超過2PCS,否則海關將拒絕進口,并直接安排貨件退回發貨地(退件前不會有任何通知),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發貨人承擔。
(4)正式進口清關要求:如果貨物的價值高于3000USD,需要以正式清關的模式進口,并且運單及發票上均需要注明“FORMAL IMPORT ”字樣。
(5)收件人稅號:所有進口巴西的貨物,無論收件人為私人還是公司,如果關稅由收件人支付,都必須在 運單和發票上注明收件人的增值稅號(VAT NO.)。如無法提供收件人的增值稅號(VAT NO.),則須在運單和發票上注明關稅由寄件人支付(DDP)。如未按此要求注明,貨件將被自動退回香港,退回運費由寄件方支付。
巴西稅號的格式為:
CNPJ(公司-XX.XXX.XXX/XXXX-XX)(X代表數字)
CPF(私人- XXX.XXX.XXX/XX) (X代表數字)
(6)關稅預付(DDP):如果收件人所在地址不在DHL的服務區域,當地只能接受關稅預付(DDP),在交寄貨件時,必須在清單、運單和發票上注明關稅預付(DDP),否則貨件將被自動退回香港,退回運費由寄件方支付。
(7)隨貨發票要求:所有發往巴西的貨物,隨貨都必須提供正本的商業發票(不接受形式發票),且發貨人必須在發票上用藍色水筆簽署。
以上要求請各代理熟知并轉告發貨人,我司在交寄服務商前,無法審查貨物及隨貨資料,如貨物未遵從上述規定,將可能在到達巴西時產生清關延誤或被巴西海關直接強制退回,退回前海關不會另行通知收/發貨人,所產生的一切延誤及費用,均由發貨人承擔。